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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人伤理赔的主要特点及现状分析
来源:湖南省仁维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1/30 9:24:24
浏览次数:587

在车险人伤案件的处理与管控过程中,财险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车险的人伤案件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涉及多方利益,存在着诸多不可控因素。在经济利益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财险公司通常成为各方利益的最终买家,承受了保单责任外的巨大损失。

(1)车险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高

从赔款结构占比看,车险人伤案件赔款已经成为影响车险赔付率的主要因素之一。资料显示,2008年一2009年,财险公司涉及人伤赔案从件数占比看均不足7%(2008年6.52%,2009年6.64%),但2008年涉及人伤赔款达到车险赔款总额的45.72%。2009年度涉及人伤赔款总额占比已攀升至53.10%。

(2)法律环境较为恶劣

从案件赔付要素看,法律环境与承保条件的变化大大影响了人伤案件的赔付,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以及赔偿限额逐年增加。(一)交强险保额的提高,大大增加了人伤案件的赔款支出;(二)死亡、伤残案件的赔偿标准逐年递增10%一15%(三)自费用药范围不断缩小,从原来的10%降到5%;(四)赔偿项目在诉讼实际中增加,营养费和精神损害费已经成为获赔项目;(五)案件处理费用逐年增加,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乃至执行费也影响了案件赔付,(六)受害人、车主维权意识的提高,客观上增加了财险公司的理赔难度和服务要求。

(3)手段单一,方式落伍

从理赔处理方式看,旧的理赔管控重点已经不适应新情况。首先,查勘人员重视车损现场的处理,忽略了人伤案件的现场调查,固有地认为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查勘人员无法主动介入处理。其次,赔的重点仅仅放在车损案件,忽略了人伤案件的过程跟踪和事故调解的提前介入。第三,重视医疗费用事后的审核,忽略对医院和医疗机构的事前选择,没有提前介入医疗过程跟踪,没有提前管控伤残的医疗鉴定。第四,被动等待案件的责任认定或诉讼判决结果,而不是主动地从源头调查取证、参与事故原因调查从而改变案件的走向。

(4)环节多,左右因素大

从案件处理程序看,人伤案件的赔付多少,受外界众多因素的影响。(一)事故现场调查的影响:第一现场查勘员对事故当事人、目击证人的调查取证和事故成因分析的是否准确和有据可查,将影响理赔结果和赔付金额;(二)交警事故责任的影响:按规定,交强险限额以内不考虑事故责任划分,全部按照全责方式处理,交强险限额以外的商业险部分划分责任比例。同一起事故,不同的责任判定直接影响赔偿金额的高低。(三)医疗情况的影响:医院的等级与医疗费用有着直接关系,医生治疗的过程、用药情况、医疗器械及治疗的疗程与医疗费和误工费、护理费有着直接的关系。(四)医疗鉴定机构的影响:一个伤残等级需要支付二年的伤残赔偿金的标准,鉴定机构的公平、公正、合理性也直接影响着伤残赔偿金的支付,(五)调查结果的影响:受害者的户籍、家庭、职业状况与赔偿金、抚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有着直接的关系;(六)法院与律师的影响:法院的调解与判决,当事人双方律师的专业水平与职业道德状况也将影响着案件的赔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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